::东占朝鲜
秦汉之际,很多中国人因躲避战乱移居朝鲜。燕人卫满率亡命之徒千余人,击破朝鲜王箕准,建都王险城(今平壤),自称朝鲜王。其疆域包括今辽宁东南的一部分与朝鲜半岛的西北部。当时,卫氏朝鲜招诱汉地逃亡人,不向汉政府朝贡,甚至隔绝朝鲜半岛其他族属与汉朝通使。元封二年(前109),汉朝派遣涉何诏谕卫氏,无功而返。归途中,涉何擅杀护送自己的朝鲜使者,邀功请赏。朝鲜王卫右渠盛怒,发兵袭杀涉何。是年秋,汉朝发兵,遣楼船将军杨仆统率水师从齐地渡海,左将军荀俞统率步骑出辽东。两路会师朝鲜,围王险城。次年,朝鲜发生内证,杀其王右渠,投降汉军。汉朝于此设立乐浪、临屯、真蕃、玄冤四郡。乐浪,以王险城为中心,统治鸭绿江以南、清川江南北地区临屯,在乐浪郡以东,统治以貉为主体的部落;真蕃,统治乐浪郡以南的真蕃部落;玄冤,统治东临日本海的沃沮部落。
《汉朝——丝绸之路的起点》
汉武帝大一统四面出击之通西南夷(2.1)
::通西南夷
秦汉时,居住在蜀郡西南的各少数民族,史书称为“西南夷”,主要有滇、夜郎等部族。受地理环境阻碍,西南夷与外界几乎隔绝,发展落后,有些部族甚至还处于原始社会阶段。建元六年(前135)1汉武帝派遣唐蒙出使招抚夜郎,于此地设立犍为郡;后又派遣司马相如招抚邛、笮等地。张蓦在西亚的大夏时,见到邛竹杖和蜀布,得知巴蜀地区有通往身毒(今印度)的道路。武帝根据这一发现,于元狩元年(前122)派遣使者从巴蜀出发,试图由此实现同西域的交通。当时,滇人势力强大,在其势力范围之内,各族首领都要向滇王定期朝觐和纳贡。滇王作为部落联盟的最高统治者,傲慢自大。他曾问汉朝使者“汉孰与我大?”气势之盛、见闻之陋可见一斑。因汉朝使者多次被夷人劫杀,武帝派兵遣将,出击西南夷,在此地区相继设置牂牁、越巂、沈黎、坟山、武都等郡。元封二年(前109),滇王在汉军重压之下归附汉朝,汉置益州郡,并向滇王赐予“滇王之印”,令其统领当地事务。
汉武帝大一统四面出击之南定百越(2.1)
::南定百越
“越人”,又统称“百越”,是广泛分布于南方的少数民族。其支系繁多,各有种姓,互不统属,存在扬越、句吴、闽越、东瓯、南越等支。百越族以越语作为交流语言,小篆已经相当普及。百越人以种植水稻为生,生产方式及生活习俗、宗教信仰等,都有本民族的独特风格。武帝建元三年(前138),闽越受人唆使,进攻东瓯。汉朝派军援助,闽越仓惶撤退。东瓯害怕闽越再度进攻,请求内迁。汉朝迁东瓯4万余人于江、淮流域(今安徽庐江一带)。建元六年,闽越王又滋生事端,兴兵出击南越,南越向朝廷告急。汉军未到之前,闽越内部发生内讧,举众请降。元鼎五年(前112),南越国国相吕嘉弑王及太后,另立新君。汉军五路齐发,以武力平定南越。元鼎六年,东越地区又发生叛乱,汉朝平定叛乱后,武帝又迁徙其众于江、淮间,成为国家的“编户齐民”,从此控制了广东、广西大部地区及越南北部和中部。汉武帝以其地及今海南岛分立南海、苍梧、郁林、合浦、交趾、九真、日南、檐耳、珠崖等9郡。
汉武帝大一统四面出击之北抗匈奴(2.1)
武帝时国力强盛,恩威播于异域,解除了周边民族,特别是匈奴对中原王朝的威协并采取灵活多样的政策处理与少数民族的关 … Read more汉武帝大一统四面出击之北抗匈奴(2.1)
汉武帝的中央集权加强大一统:察举制度标准德行、博学、法令练达、刚毅有武略(丝绸之路起点1.3)
:: 察举制度
汉王朝建立之初,朝廷公卿和地方郡县官员大都从列侯以下的贵族中选任,是典型的“高门政治”。武帝时期,大体完成由“高门政治”向“选贤政治”的转变。武帝通过一系列诏令和措施,革除靠资历出身而取官的陋习,废除列侯拜相之制,削夺丞相的除吏权,建立以察举制为核心、以征辟制等多种途径为辅的选官制度。其实文帝就曾诏令诸侯王、公卿、郡守举荐“贤良能直言极谏者”。武帝即位后,下令中央和地方的主要行政长官“举荐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元光元年(前134),他又下诏策试贤良,并明确规定郡国须察举的人数,后又规定郡守不荐举者,论罪免官。对被举荐人的考试方法有对策、射策两种,对策命题,射策抽题。考试内容,儒生学者考经学,官吏考章奏。根据考试成绩的优劣,酌情任用。察举的科目很多,有孝廉、茂才、贤良方正、文学、明经等。察举标准,也就是著名的四科取士:德行、博学、法令练达、刚毅有武略。
汉武帝的中央集权加强大一统:任酷吏、严刑法、十三州部刺史(丝绸之路起点2)
::任酷吏、严刑法
秦朝信行法家学说,以重刑峻法推行政令、治国理民;但过于严酷,以至百姓无所措其手足,终日兢兢,难以自保。汉初君臣居安思危,反思秦亡的教训,以黄老“清静无为”、“与民休息”等宗旨为治国方略,先是“约法三章”,后有萧何定律,以求扭转秦朝法重之弊。至武帝时,汉初以来的“法治”局面发生重大改变,酷吏政治兴起。武帝任用张汤、杜周等为代表的一批执法官吏,借他们之手,来达到加强皇权、推行政令、安定地方等目的。这些人善于揣摩武帝心意,舞文弄法:对于皇帝要释放的人,就法外开恩,为其开脱;对于皇帝要严厉惩罚的人,则严刑逼供,陷之死地。但酷吏政治并非一无是处。在“盗铸钱”问题上,或有奉行法律、严厉打击盗铸行为之吏;在打击强宗豪族方面,其间或有不畏强暴、秉公执法之人。酷吏之弊在于重刑任法,过于血腥残酷。诸多酷吏深文周纳,陷人于死地,甚至广为罗织,株连达数千家之多。所以任酷吏、严刑法势必激化社会矛盾。
::十三州部刺史
为了有效控制地方,武帝进一步完善秦朝所创的御史监察制度,于元封五年(前106),在全国统治重心三辅(京兆尹、冯翊、扶风)、三河(河南、河内、河东)和弘农以外的各地区设定13个监察区,称为州部。每州部设刺史一人,以监察地方政治,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十三州部,分别是冀州、青州、充州、徐州、扬州、荆州、豫州、益州、凉州、幽州、并州、交趾州和朔方州。征和四年(前89)武帝又设立司隶校尉一职,负责督察三辅、三河和弘农郡,职权与部刺史相当。刺史、司隶校尉由中央掌管监察的御史大夫督导,直接听命于皇帝。刺史最初没有固定治所,每年八月巡视所部郡国,考察吏治,打击豪强。刺史秩六百石,位在大县的县令之下,但出巡时却代表朝廷,故职权极重,所到之处,郡国守相及诸侯王无不侧目。刺史制度,因为其“大小相制、内外相维”的长处,有利于中央政令的贯彻执行,也有利于考绩黜陟地方官员。
汉武帝的中央集权加强大一统:实施推恩令、内朝和外朝分开、对外开拓疆土(丝绸之路起点1)
第一章:汉武帝的大一统
文景之治的盛世光环,并不能掩盖潜在的社会矛盾。经济发展不平衡,社会财富分配不均,兼并之风渐起;汉初分封诸侯王的弊病,仍然威肋中央集权的巩固;匈奴对汉王朝的侵扰愈演愈烈,势不可遏,百家学说纷呈,思想不统一的状态依然。诸多社会问题层出不穷,摆在汉武帝面前。武帝凭借文景时期集聚的巨大物质财富,对内加强中央集权,对外积极开疆拓土,极大地推动了“大一统”政治体制的基本实现。
1.中央集权的加强
武帝时中央集权的政治体制得到加强和巩固,以选举制度为标志的文官官僚体制也进一步完氰武帝又着力削弱以垂相为首的朝臣官员的权力,初步建立影响深远的“内朝”制度,专制皇权得以强化。
::推恩令
景帝平定“七国之乱”,虽然削弱了诸侯王的势力,但有的王国仍连城数十,地方千里,对中央政府构成威胁。武帝为了维护国家统一,加强中央对地方的统治,采取了许多措施。元朔二年(前127),武帝采纳大臣主父堰的建议,实行“推恩令”。所谓推恩,就是诸侯王可将其封地分封给继承王位的嫡长子以外的子弟,建立侯国,并上报朝廷,由皇帝制定侯国名号。按定制,侯国是由郡管理的。这样做的结果,王国的面积不断缩小,再也无力与中央政府抗衡。元狩元年(前122),武帝颁布“左官律”和“附益之法”。前者规定王国官为“左官”,以示其等级低下,压制诸侯王属下官吏的地位,严厉惩罚为诸侯王服务的犯罪官吏;后者严格限制士人、宾客与诸侯王的交往,严禁朝廷官吏依附诸侯王,以防范诸侯王结党营私。自此之后,诸侯王只能衣食租税,不得参与政事;汉初以来诸侯王尾大不掉的局面,得以彻底改变。
::“内朝”与“外朝”
汉初,垂相均由功臣封侯担任,地位极尊,权力甚重。武帝亲自主持朝政后,有意削弱丞相权力,改变丞相位尊权重的传统。他频繁任免丞相,在位54年间,先后用相12人。除4人在任上正常死亡外,其他的或免职,或有罪自杀,或下狱处死。朝臣对垂相一职,避之唯恐不及;当被封授丞相时,更有痛哭流涕、力辞不任之人。武帝还特意从身份低微的士人中破格选拔人才,给予侍中、常侍等加官,让他们出入宫禁,侍从左右,顾问应对,参议要政。这些近臣,相当于皇帝的宾客、幕僚。皇帝信任的高级将领,如大将军卫青、骠骑将军霍去病等,也往往参议机要。相对于以丞相、御史大夫和九卿为首的“外朝”行政机构而言,皇帝左右亲信人员构成的这个班子称为“内朝”。重要政事,先由“内朝”在宫廷内做出决定,然后让“外朝”官员去执行。“内朝”地位日益重要,临驾于“外朝”之上,实际上是皇权的进一步加强。